________代表:
您们提出的关于《落实大东一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》收悉,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我局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,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
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,财政部办公厅〈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〉的通知》(建办城函〔2019〕243号)精神,为切实改善大东一安置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,我局已将该小区纳入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,待省市批复后即可实施。
再次感谢您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共同推进全县住建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。
此函。
2019年8月28日